四是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形成竞争有序、繁荣稳定的文化市场发展局面。我区现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万多个,属于文化市场行政部门监管的7000多个,占文化市场总数的72%,文化市场规模较小。首先,建立文化市场准入体系。降低资金、规模等准入条件,壮大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和娱乐市场。清理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网吧、电子游戏场所审批试点工作。推动网吧连锁经营,实现规模化、品牌化。推行文化经营活动动态评估,对于诚信度高、有利于推广优秀文化的文化经营活动和企业,试行审批简化或免审制度。其次,健全文化市场运行体系。支持和保护自主品牌,扩大优秀品牌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强文化市场主体和内容管理,大幅提高国产网络游戏、音乐及其他新兴高科技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制定农村牧区、边境口岸文化市场规划,推动基层文化市场发展。打破条快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第三,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实施“文化市场平安北疆工程”,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完善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提高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扩展网吧监管平台的功能,覆盖各门类文化市场。全面应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职责。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装备建设、形象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加快综合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文化民生
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生。“8337”发展思路中的“三个更加注重”强调“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七项重点工作又强调“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是保民生,发展文化也是保民生。文化民生需要做大量工作。
一是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向基层倾斜。我区人均GDP已达到1万美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进入提速升级时期,最后一公里的文化服务还需要到位。要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建设依据,完善盟市、旗县和苏木镇馆站基础上,积极推进嘎查村文化室建设。落实中办和国办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求,推动每个社区都建有文化中心。扶持建设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从而形成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设施建设中要融入区域特色和民族文化元素,形成“一站一室一特色”格局。要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标率、使用率,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文化阳光”,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是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北疆数字文化共享网”,让100%的基层群众通过基层服务点使用文化信息资源,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加快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在全区所有苏木镇和街道建立起公共电子阅览室。针对我区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一些阵地服务满足不了群众需要的现实,实施流动文化服务工程。为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配备多功能的流动文化服务车,开展政策宣传、文艺演出、展览、科普宣传、图书借阅等服务。在人口相对集中的430个苏木镇,建设小剧场或露天舞台,为各级各类艺术团体下乡演出和当地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创造条件。各项惠民工程要相互整合,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总量。
三是提高公共文化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效能。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明确各级公益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推进公益文化机构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绩效考评,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优秀剧(节)目巡演等惠民演出,做到常下乡、常在乡。要总结博物馆免费开放的经验,利用好现有设施,逐步实现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提供,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推广图书馆总分馆制、区域文化联动、流动服务等经验和做法,让更多公共文化资源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偏远地区群众倾斜,实现文化普惠全民目的。此外,要运用多种资源、多种手段,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承办、以奖代补以及市场调节、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各类组织提供文化产品,从而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繁荣文化生活的局面。
四是开展好群众性文化活动。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以自治区大型节庆活动为龙头,推出一批基础深厚、持续发展的节庆文化品牌,发挥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举办群众性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为内容的“内蒙古群星奖”评选活动,组织“全区农牧民文化周”和“全区社区文化周”,不断提升农村牧区文化活动水平。充分挖掘本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把非遗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把群众性文体活动与重大节日、民族民间文艺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提高活动受众面和群众参与率。着力扶持群众业余文艺活动。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扶持乡村民间文化团体和文化人士兴办文化大院、文化户、农牧民书社、民间文艺社团等,实现自娱自乐、自我服务。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是保障机制,主要是“三个基本”:基本经费投入,要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确保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完善投入机制,保证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基础阵地建设,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强化“软件”,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基层队伍建设,要落实基层文化机构的专职人员编制,适当提高待遇,培养志愿者队伍,稳定壮大基层队伍。另一方面是考评机制。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体系中,纳入到各地科学发展考核的评价体系中,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发挥好引导作用。建立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监控平台,实时掌握监控服务情况,对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进行监督、考评,促使各部门各单位更好地落实文化惠民责任。(自治区文化厅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