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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厅:要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度过假期
内蒙古新闻网  13-07-04 08:4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内蒙古基础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于7月1日在呼和浩特举行,来自全区12个盟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局长、科长,部分旗县的安全股长和有关专家近40人参加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姚云峰回顾了上半年全区基础教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近期在区内发生的个别学校安全事故,指出了部分学校和地区安全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今后的安全工作提出了9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安全政策和措施,不走过场;二要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抓紧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三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等;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校在放假前要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特别要注意加强对学生暑假期间的管理与监控,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把安全教育的学校行为与家庭行为统一起来,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地度过假期,要落实好家校互联工作,通过家长会、安全短信提示、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督促、提醒学生家长高度关注学生暑期安全,切实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五要重点防范学生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和学校治安等事故的发生;六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七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八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九要发挥社会多方力量,协同保障学校师生安全。要协同公安、消防、交通、水利、卫生、文化等部门开展安全协防工作,按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学生安全防范事项,特别要利用好地方电视台电视图像及文字滚动功能,警示学生远离危险,告知家长监护好自己的孩子,并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让孩子们愉快健康成长。

  会议还集体讨论了《内蒙古自治区寄宿制中小学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全体会议代表在会议结束后,分成12个安全工作检查组,于7月2日出发,赴各盟市开展安全检查。(记者高佳 通讯员利生)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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