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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专项就业计划帮助重点群体就业
内蒙古新闻网  13-07-18 18:09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当前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内蒙古近期启动实施重点人群就业计划,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复员转业军人就业。

  当前内蒙古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依然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没有缓解,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有待提高。

  按照相关安排,内蒙古各盟市全面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进一步落实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一系列政策,全面推进服务基层等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自主创业。

  据了解,内蒙古正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重点帮扶、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就业回访、岗位储备等制度,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全面落实农牧民在城镇就业、落户、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内蒙古还进一步拓宽了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和扶持建设项目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优先招录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员同等优惠政策。

  截至7月初,内蒙古今年共有7.1万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完成全年计划的58.6%;内蒙古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55%。(记者李云平)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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