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盟各级政府,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狠抓经济发展,注重民生、加强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全盟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人员工资增长与全盟各旗县市经济发展保持了同步增长。
统计资料显示:截止6月末,全盟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达12.5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303人,增长1.05 %;
截止6月末,乌兰浩特市从业人员4.7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58人,同比增长0.34%;阿尔山市从业人员0.66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36人,同比下降9.99%;科右前旗从业人员2.0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86人,同比增长2.43 %;科右中旗从业人员1.7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851人,同比增长5.05 %;扎赉特旗从业人员2.0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89人,同比增长0.92 %;突泉县从业人员1.2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55人,同比增长2.89%。
上半年,全盟城镇非私营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达22.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6%,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工资为18103元,增长15.18%。乌兰浩特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8.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9%,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工资为19138元,增长8.49%;阿尔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1.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25%,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工资为18541元,增长44.73%;科右前旗城镇非私营单位上半年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3.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2%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工资为18505元,增长14.55%;科右中旗城镇非私营单位上半年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2.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4%,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工资为16175元,增长13.39%;扎赉特旗城镇非私营单位上半年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3.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5%,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工资为18290元,增长27.91%;突泉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上半年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2.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6%,从业人员上半年平均工资为17445元,增长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