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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减税新政策惠及2300户企业
内蒙古新闻网  13-08-16 15:52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自8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为落实好减税新政策,通辽市国税局一方面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对减免税项目的实地核查,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简化减免税手续,强化政策跟踪问效等有效措施,确保小微企业减税政策落实到位。

  据了解,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大幅上调,大大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税负,但由于相关起征点适用范围的规定,小微企业未能从中直接受益。此次减税新政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优惠。据测算,全市纳入国税部门管理的近2300户小微企业将得到实惠,占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77.54%,年内减税额62.5万元。预计2013年全市享受增值税减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减税规模将达856.52万元。(记者  张铁牛  通讯员 张敬刚)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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