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关于举办兴安盟第五届原创歌曲电视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向全盟人民展示文化艺术事业的崭新成果,由兴安盟委宣传部、兴安盟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兴安盟文联主办,兴安盟音乐家协会、兴安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兴安盟第五届原创歌曲声乐电视大赛活动,将于2013年9月下旬在乌兰浩特举行。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赞美兴安,唱响草原。力争推出新作品、展露新人才,传播兴安原创歌曲,打造兴安文化品牌,繁荣兴安文化市场。

  大赛分职业组和非职业组进行。全部流程为:初赛、复赛、决赛及颁奖晚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比赛规则

  1、选手演唱的歌曲必须是2009年1月1日至今创作的反映兴安盟的原创歌曲。参赛选手户籍所在地不限,盟内外歌手均可报名。

  2、初复赛现场打分不亮分,决赛现场打分、现场亮分。

  3、评委要公正、公平、公开,如有弄虚舞弊现象,一经发现经组委会批准当场取消其评委资格。

  4、选手仪表整齐、干净利落,要遵守大赛纪律和规则,尊敬评委,如对比赛有疑问,可向组委会反映。

  5、打分规则是:由高分往下取到既定人员名额为止,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综合分数为选手最终平均得分。

  6、每一场比赛中,每位选手只唱一首歌曲,在初赛、复赛、决赛中每位选手至少要演唱两首以上歌曲。

  二、奖项设置

  职业组和非职业组各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3万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励1万元)、三等奖三名(各奖励0.5万元)、优秀奖四名(各奖励0.3万元),组织奖、特别奖视情况而定。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20日,地点:兴安盟图书馆四楼,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伴奏一律统一使用CD。

  联系人:阿古拉,电话:15004822665

  兰金会,电话:13624897388

  董志军,电话:13948938051

  咨询电话:0482——8267612

  兴安盟委宣传部

  兴安盟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兴安盟文联

  2013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 于鑫 ]

河套八月好风光
河套蜜瓜今年销路好
首届鄂尔多斯婚礼...
敖包村里的故事
传承好来宝 唱响中...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草原美如画
分享丰收果实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