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首次明确规定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值此第一个老年节到来之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向全区各族各界老年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据了解,截至2012年年底,内蒙古60岁以上老年人有440.8万,占户籍总数的17.8%,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有82.9万。按照每年6%的增长速度,预计到2015年,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520万,老龄化形势相当严峻。
为满足全区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自治区按照中央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相关部署,加强老龄工作,加速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连续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建立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使因灾致贫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城市低保“边缘户”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救助;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步实施,“老有所医”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全区各地开办了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城市和农村社区老年文化娱乐活动队伍不断壮大,进一步丰富了全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我区在全国少数民族省区中率先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自治区党委、政府连续将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自治区按照“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增加投入力度、完善制度措施,不断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弘扬传统美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保障了老年人基本生活、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侯利珍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