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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启动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3-10-23 10:06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10月18日,我盟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盟长、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刘剑夕及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各旗县市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听取会议精神。

  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盟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普查中新认定的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12年10月开始至2016年12月结束,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为工作准备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实施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此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全面掌握我盟文化遗产资源,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普查时间长、普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盟里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严格要求、准确普查、依法普查,高质量、高水准、高标准的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记者 丛婧)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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