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以下简称“一会两站”)建设是服务农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扎旗工商局不断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聘任消费维权监督员,宣传消费维权和消费知识,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巡查,使农村消费者可以就近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农村维权意识,促进消费和谐。
一是充分依靠当地政府,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一会两站”工作的实质性支持。先从建立监督站入手,在建好监督站后,充分征求街道政府和监督站的意见,选聘到有素质的责任心的监督员。争取将“一会两站”建设列入政府对镇(街道)的年度考核目标,经常性的向政府汇报、通报相关工作进展,争取政府在经费上最大限度的支持。截止目前,己依托工商所在村镇设立了7个消费者协会分会,10个消费维权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畅通农民消费维权渠道。全旗159个行政村,己在其中的130个设立了“消费维权监督点”,聘请了“消费维权监督员”。
二是健全了消费者协会自身的组织网络,方便消费者投诉。聘任的监督员多是村两委成员,这些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熟悉当地情况,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宣传能力,况且我们的维权监督员村村都有,网络的触角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应该说,如能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对于小额的消费纠纷基本上能做到不出村、不出镇,为当地的消费者搭建了一解决纠纷的平台,方便了消费者消费争议的处理。
三是宣传消法和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经营者的维权意识。监督员与当地的群众关系密切,长期一起生活一起工作,监督员通过培训教育增长消费维权知识,能够继续的向其他群众传播,特别是一些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的知识以及消协发布的消费警示,能够通过监督网进入民间广为传播。不但如此,通过监督员的长期的不间断的相对密集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可以深深的影响经营者的行为,使经营者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受到法律和道德的感染,促使经营者提高守法意识,自觉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讯员:段英武 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