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在全盟推行“532”工作法动员会上,盟委确定突泉县为全盟推行“532”工作法唯一示范县。
“532”工作法是指在嘎查村级重大事务民主管理中,严格履行“五道程序”、苏木乡镇“三次把关”、实行“两个公开”的“532”工作法。该方法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是新时期党领导下的嘎查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新实践,促进了嘎查村级事务公开、民主、透明,进一步激发农牧民群众参与嘎查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扎实推行“532”工作法示范县创建工作,突泉县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在原原本本贯彻“532”工作法的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安排设计和组织实施了富有突泉特色的载体活动和亮点工作。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532”工作法。组织大学生村官下基层宣讲队,深入乡镇、街道开展“532”工作法专项宣传活动,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村党员包村入户,上门开展宣传,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在全县范围内先选择部分示范乡村进行试点推行,各乡村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履行“五道程序”、通过“三次指导把关”、坚持“两个公开”。将“532”工作法流程图制作成图板上墙,明确乡镇一级党委三次把关责任。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保证“532”工作法在全县得到落实。
将“532”工作法作为乡村党组织星级管理的重要指标,成立督导小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对在“532”实施工作中的内容、程序是否规范开展巡回督导检查、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切实提高基层组织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水平,实现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