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曾荣获两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近年来,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制定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八条意见》,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律监督,履行检察职能。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重点项目建设。2013年,为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以依法、和谐”的征地拆迁理念为指导,针对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法操作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抽调检察精干人员成立拆迁领域刑事案件专案组,专人办理拆迁环节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涉及农村征地补偿款案件2件6人,确保民生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成立妇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帮教小组,制定“4633”帮教模式,截至目前已对48名涉案妇女和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捕后回访等工作,全力维护了妇女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罪犯的合法权益。这一做法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的肯定,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尝试。
讲究办案效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在接待来访工作中推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正确处理群众的诉求。在工作中,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控申工作接待窗口,在多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总结提出“三让”、“三不”和“三快”工作机制。“三让”,即:在听来访人陈述时让人把话说完、让人把怒火发够、让人把烦恼诉尽;在答复时做到“三不”,即:不说使其反感的“难听话”、不说使其情绪激动的“过火话”、不说令其寒心的“官场话”;在处理群众来访时做到“三快”,即: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答复快、涉及诉讼的事项办理快、反映问题的来信反馈快。实现了信访人满意百分百,无越级访和群体访。(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