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对权力监督运行机制,“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组织部门的委托建议,今年计划安排对27个乡镇、部门单位的32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前三个季度,突泉审计局组织全局审计业务人员,组成5个审计组,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一并实施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审结21个单位的24名领导干部。
此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入手,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乡镇、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为基础,把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作为审计重点。
通过被审计对象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其他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资产、负债增减变化情况的审计,揭示了在财政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重大经济决策、遵守廉政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规客观公正地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合理界定了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客观准确的评价了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切实提升了被审计单位经济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了党政领导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依法履职和党风廉政建设,对推动突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县委、政府和组织部门管理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陈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