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9地入列资源型城市
记者昨日了解到,国务院近日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内蒙古共有9个地级市、县级市及市辖区入列规划。
其中地级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县级市霍林郭勒市、锡林浩特市被划定为成长型城市;地级市赤峰市被划定为成熟型城市;地级市包头市被划定为再生型城市。地级市乌海市、县级市阿尔山市和包头市辖区石拐区则被划定为衰退型城市。
《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支持衰退型城市转型发展。由于衰退型城市资源趋于枯竭,经济发展滞后,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地区。因此要着力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失业矿工再就业,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废弃矿坑、沉陷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逐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衰退型城市接替资源找矿。加大资金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勘查基金向衰退型城市倾斜。
本次《发展规划》利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首次确定了资源型城市在全国的分布,在全国众多城市里筛选出了262个城市,把它们认定为资源型城市。不仅如此,还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两个指标,又把这262个城市区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首次摸清了全国资源型城市的家底。
同时,《发展规划》中,还划定了石油后备基地、天然气后备基地等十类重要资源供应和后备基地。其中,鄂尔多斯市入列天然气后备基地;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入列煤炭后备基地;包头市入列稀土矿后备基地。(记者刘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