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赤峰市的两名退养民办教师不远千里来到自治区法制办,将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勤政为人民”、落款为“赤峰市全体退养民办教师”的鲜红锦旗送到了工作人员手中。他们要代表当地205名民办教师,感谢法制办解决了困扰他们10多年的退养费过低的问题。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治区法制办坚持围绕发展查问题、发展抓整改、发展抓突破,做到学、查、改同步。
深入群众征求意见,转变作风开门立法。在查摆问题过程中,自治区法制办发现,虽然在组织协调立法中能够按照程序规定,通过媒体、网络公示等方式组织征求各方意见,但也存在不注重区分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不够广泛深入、模式单一等问题。为加强基层群众对政府立法的关注度与参与度,尽力达到善体民意、广集民智的效果,法制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征集立法项目的公告》,倾听群众呼声,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对正在进行的立法项目,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就说最近的政府立法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生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制订,工作人员走进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建华南社区、赤峰市敖汉旗常胜镇等农村牧区、居民社区召开座谈会,邀请群众参加立法审查会,了解实情、倾听意见建议,保证立法更充分地体现民意、集聚民智。
今年以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共清理近30年来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857件,废止371件规范性文件,68件被列入修改日程,41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关注支持、参与服务不到位”,面对在查摆自身官僚主义时发现的这一突出问题,自治区法制办立即“对症下药”,以开展“法律诊所”活动为载体,大力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帮助基层突破发展难题。其中,针对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自治区法制办与东河区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框架协议》,机关干部每周定期轮流到现场办公,面对面向当地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实打实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从今年8月份起,自治区法制办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来在自治区政府机关听证全部改在基层召开听证会,在基层开展调解,目前已在各地召开了51次听证会。同时,为完善调解程序,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实行了带案下访、每案必调、案件回访等方式,耐心细致地为群众释法明理。截至目前,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占已审结案件的34.7%,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成为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作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的又一“法宝”,自治区法制办与自治区高院“强强联手”,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两个部门要在通报重要情况,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联系工作机制、确保形成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合力,规范行政应诉机制和负责人出庭机制,建立工作交流和调研、协调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
带着“一年打基础,两年查缺补漏,三年整体推进,四年大变化、五年脱贫致富”的帮扶工作思路,自治区法制办带着深厚感情,按照“因地、因情、因屯、因户、因人制宜”的原则,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帮扶,努力增强帮扶点的自我造血功能。
兴建畜草料加工厂,建设6500平方米育肥羊养殖基地;帮60户贫困户建立养殖棚圈,初步形成小规模的家庭养殖业;修建了村委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脑、桌椅等设备;在嘎查修建3.4公里道路,解决了沿线农牧民出行和农副产品的外运难的问题……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见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也把规范、便民、高效的要求一步步落到了实处。(记者胡芳 通讯员张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