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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务实清廉】人口计生委:服务群众出实招 “四变”变出新气象
 

  内蒙古人口计生委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亲民、爱民、利民为落脚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全力治理群众办证过程中存在的“繁、多、难、虚”等现象,为构建和谐计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由“繁”变“简”。为切实达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目的,内蒙古人口计生委在推进“三公开”的基础上,不断简化和优化生育审批、注册和相关鉴定、确认程序,积极推进政

  务大厅一站式办理和网上办证、办事,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由“多”变“少”。为了不让群众在办证中多跑路,内蒙古人口计生委不断拓宽群众办证受理渠道。群众在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可以通过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口机构以及网上申请;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同时,推进服务平台前移,让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直接为群众提供办理服务。

  由“难”变“易”。为切实解决群众在办证中证明出具难的问题,内蒙古人口计生委将政策落到实处,变群众自己出具证明为主向人口计生部门通过人口信息库、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相关信息和群众自己出具证明相结合转变。例如,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一孩登记时,除身份证、结婚证等必须证件外,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或者省际沟通能够证明当事人婚育状况的,就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办证的难度和程序。

  由“虚”变“实”。为切实把方便群众办证工作落到实处,内蒙古人口计生委积极推进和落实首办责任制,要求最初接到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申请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要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同时,还要将办理证件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样式、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公场所公开。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明明白白了解办证的具体途径。 (记者丁燕 通讯员冯海冰)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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