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兴安盟以务实举措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只要是必须为群众办的事、应该为群众办的事,就要立即办、马上办,努力不欠群众利益的账。
从关注困难群体做起,以“小步快跑广覆盖”的理念,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盟财政投入资金2300余万元,为19.45万个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年度一次性生活补助120元;投入财政资金400万元,为3317名城镇环卫保洁工人每人发放年度一次性补助1200元。同时,还把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由每月1290元提高到2795元。在自治区投入6000万元的基础上,盟旗两级配套1.3亿元,对全盟近33万农牧户每户发放1吨煤,实现了这项惠民政策的全覆盖。
从百姓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着手,解决了一批群访群诉案件。筹集资金近亿元,对多年积累的群访次数多、社会影响大、符合政策要求的群访群诉案件进行一次性化解,彻底消除矛盾纠纷隐患,把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转化为推动和谐发展的积极因素。通过政府出资和争取政策等方式筹资1700万元,解决了原乌钢柴油机厂623名已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差和未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问题;盟旗两级筹资5000余万元,对1985年以前任教的9000多名被辞退民办教师进行补助;出资380余万元对五岔沟、白狼两个林业局161名退休教师的以往养老金进行补差;将1100余名阿尔山林业局职工和150余名乌兰浩特钢铁厂家属工由灵活参保人员转为集体企业参保人员。
出台8项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开辟更多的产业富民新路。由盟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进和支持高科技人才来兴安盟创业发展;实行零税赋,对现有和新办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一切税费;对小微企业实行每月扣除2万元经营收入后征收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两项政策的出台,可为全盟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每年减轻税负2亿元左右。盟财政还安排资金3亿元,设立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集中用于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劳动密集型等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支持;安排资金1亿元,设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
一系列惠民举措为兴安盟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凝聚了正能量。盟委书记苗银柱说:“与全区平均水平相比,兴安盟民生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差距是压力,更是动力。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一切积极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记者 胡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