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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公立医院收停车费引热议
内蒙古新闻网  13-12-23 16:1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医院设收费停车场需审批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容管理局了解到,医院设立停车场必须通过该部门的审批,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设立收费停车场是经过市容部门审批的。

  为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管理的职能,呼和浩特市市容管理局制订了《呼市静态车管理岗位责任制及考核评分标准》《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通过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明查和暗查、集中抽查及日常督查相结合等措施对呼和浩特市停车场实行严格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停车场限期整改,实行奖励处罚相结合。从而对停车场的管理起到了保证作用。呼和浩特市市容局静态办工作人员例行工作检查或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有非法私设停车场后,首先要到现场核查;查验有无相关手续,如果没有就要做现场勘验笔录和现场调查询问笔录,拍摄照片取证;并下达《责令整改先行告知书》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如果拒不整改将依照《呼和浩特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非法车场停止经营,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拒不执行,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对于医院设立收费停车场,应当与商业区等停车场有所区别。因为医院带有公益性,所以医院停车场收费对于前来就医的患者和患者家属应该有适当的优惠,但是目前没有具体的优惠标准和规定。随后,记者在市容局提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静态车辆管理(停车场)的阶段情况说明》文件上看到,按照相关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利用闲置的厂房、空地等建设停车场。鼓励建设科技含量高、智能化、立体化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由城市管理、公安交通、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这份材料当中还有明确显示,商场等建筑物门前或院内的土地,如果属于自有土地,可以自主经营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管理公司去经营。如果属于政府公共用地,要采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那些有较高停车场管理水平,注重社会效益的专业化停车管理公司去经营。申办停车场的单位要能提供相关资料。经静态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申报材料经会议研究通过,经市政审批大厅审核、批复,再到工商、税务、发改委办理相应手续,符合要求的才可开办停车场。

  停车管理办法应及时修订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任何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收费单位进行收费都是不合法的。要领取收费许可证,或者是由城管部门颁发了停车场的经营许可证,也同时需要领取同级部门的收费许可证,这样才能按照相应的手续去领取发票,这才是合理的收费。目前,首府执行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均是1998年由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公安厅印发的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不使用或不出具专用收据或发票的停车场,停车人员有权拒付停车费,并向物价部门举报。没有明码标价首先就违反了价格的公示制度。没有按照规定收费的这些都是没有取得合法资格的,这样的收费都是乱收费。没有发票可以拒付,不给开发票的应该予以处罚。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近几年,自治区将停车场收费管理的管理权限和标准下放给了各个盟市和旗县,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调整标准,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认识到了停车场管理是重要的公共管理的内容,有些进行了调整。比如:像呼和浩特市,把主管部门做了些变动,由原来的公安部门主管,改为现在的城管部门来主管。从这个变化来看,有必要进行对自治区的停车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计划尽快出台这个办法,包括社会发展当中涌现的出来的一些情况进行集中的解决。

  【记者手记】

  通过采访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极速增长的机动车所带来的停车难问题都显而易见。而对于这一问题,各大医院解决起来的方式方法虽然各不相同,但是目的性却是一致的。飞速发展经济在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诸多惊喜的同时,必将也会随之出现类似医院停车难等问题,我们希望,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规定,让公立医院尽快有一个统一的停车管理标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让市民能够更加舒心的看病,更加便捷的停车。(记者 侯 锐 辛永红)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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