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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1月9日举行
内蒙古新闻网  14-01-03 11:36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范悦怡)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1月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杭桂林、李荣禧、秘书长鲍长青出席会议。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听取并审议《呼和浩特市水土保持条例》、《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稿)》,听取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表决议案办法等各项草案。

[责任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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