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会议通报,本次大会将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改进会风。与上届例会相比,会期由6天缩短为5天;在保证会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除警卫组外,大会各组(办)压缩10%的工作人员;会场布置方面,全体会议不摆放鲜花,适量摆放绿植;同时压缩会议经费支出,减少会议文件印数,会议不发公文包,严格控制会议住房和用车数量,会议期间一律安排自助餐,闭会后不再安排聚餐,通过以上措施将转变作风、改进会风贯穿到大会的各项组织服务保障工作中,让公众切实从良好的会风中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新特点。
党的十八大强调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带头制定和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七项规定》发出了改进作风的动员令,迈出了转作风、正党风的有力步伐。这是对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积极回应,也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改进作风,关键是领导带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改进会风,以实际行动带动工作作风的转变,彰显了我们党的抓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和郑重承诺,为全区做出了表率。
改进作风,不搞形式主义。要使转作风、正党风落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搞虚情假意,不搞形式主义,不作秀演戏,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态度,体现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
改进作风,重在制度保障落实。加强作风建设,不能停留于一般原则号召,必须有具体措施。这就需要建章立制,用“硬杠杠”来衡量,以标准细则来保障。各地区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七项规定》,认真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转作风、正党风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为讲实话、干实事提供制度激励,为敢作为、勇担当提供制度支撑,为言必信、行必果提供制度约束。(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