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内蒙古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会议审议2013年工作报告和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报告,更换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成立了自治区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组建自治区红十字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自治区副主席、红十字会会长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刘新乐为新任理事颁发证书。
自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菊茹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2013年工作报告和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报告,更换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成立了自治区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组建自治区红十字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本网讯(记者王彤) 1月21日,内蒙古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会议审议2013年工作报告和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报告,更换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成立了自治区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组建自治区红十字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自治区副主席、红十字会会长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菊茹做工作报告。
刘新乐指出,全区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要进一步激发红十字组织的活力;二要进一步提高红十字志愿服务水平;三要进步承接政府的公益服务项目。
刘新乐强调,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年份,也是各级红十字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关键之年。号召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齐心协力,开拓创新,为建设繁荣富强、和谐美好的内蒙古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共募集款物1.9284亿元,投入救灾救助款物1.39亿元,受益群众35.6万人(次)。
2013年,围绕服务民生改善,发挥红十字人道助手作用,全区共募捐款物1.9284亿元,投入救灾救助资金1.39亿元,救助受灾和困难群众35.6万人。在“4•22”通辽地震、呼伦贝尔水灾、四川芦山地震三个大的自然灾害救援中,全区红十字会系统投入款物3388.97万元,开展了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在6个盟市的11个旗县(市、区)投入297万元实施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援助博爱家园项目,推动了基层组织建设与核心业务的有机融合,同时自筹资金组织开展我区的第二批博爱家园项目。
应急救护培训师资167名,全区年内共培训红十字救护员49520人,完成普及性培训56.9万人。首次实现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工作覆盖到12个盟市。
巩固了基层组织建设成果,筹资作用成效显著。举办了全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开展了全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清理工作,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募集“博爱一日捐”善款1.32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接收214.6万元,盟市本级接收2252.6万元,旗县级接收10756万元)。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了公信力建设。完成总会核心能力评估,进行自我“体检”。规范了捐赠管理,推进公信力建设。坚持新闻通报会制度,及时公布了2012年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联合自治区审计厅对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红十字会2012年度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芦山地震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充分利用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非公经济企业评选、“尽责圆梦”等活动,大力宣传推荐热心参与人道救助工作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会员单位,全方位宣传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
理事会议结束后,举办了盟市红十字会工作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