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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生女子抱着女儿坠楼》续:坠楼女子接受警方审查
内蒙古新闻网  14-01-24 10:43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1月22日,呼和浩特市南二环金桥税务小区有一名女子抱着女儿坠楼,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昨日,赛罕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这一事件进行通报。

  1月22日13时许,赛罕区公安分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派警:在赛罕区昭乌达路金桥税务小区有人要跳楼。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华伟、副局长马东平、副局长赵胜利立即带领巧报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开展处置救援工作。

  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中年女子站在五楼西户北面阳台的外侧,衣着整齐,左肩挎粉红色包,怀中抱着一名女孩儿,女孩儿一条腿在内、一条腿在外跨骑在阳台窗户上,上身全部在外侧,双手把住窗框。中年女子情绪激动,每隔一段时间就用力拉扯女孩儿,或者用手中的刀子对着女孩儿头部、胸部挥舞。

  警方立即请求支援,并联系女子家属了解情况。据了解,该女子为王某,40岁,兴和县人,曾因精神类疾病在内蒙古第三医院进行治疗。女孩儿为其女儿,6岁。王某爬上阳台前,已将入户门、厨房门从内反锁,家属用钥匙也打不开。警方请来王某的同事、邻居和心理专家一同做王某的工作,劝说其放弃轻生念头,特别是不要伤害孩子。

  但王某十分固执,听不进任何意见,也没有任何要求,只表示准备拉着孩子跳楼。公安、消防、特警到达后,在楼下铺设了安全气垫,由于阳台正下方有树木,安全气垫仅能提供部分保护。在消防队员准备砍伐树木时,王某威胁说伐树就要跳楼,消防队员无奈终止。

  经过三四个小时的劝说,在无果的情况下,现场指挥人员研究决定多种救援方法同时进行,最底线是要保护好孩子的安全,全力保护母女二人安全。特警、消防人员等进行强制解救,仍未果。此时,因王某情绪更加激动,二人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当日19时许,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为确保救援队员和王某母女的绝对安全,消防队员将已经充气完毕的安全气垫快速移动,与先安置好的安全气垫进行拼合。王某不听劝阻,抱着女儿纵身从五楼跳下,正落入安全气垫之上,公安民警和消防队员快速上前,将王某控制,将其女儿救下。经现场医疗人员检查,母女二人均无明显外伤,神智清醒,安全获救。

  目前,王某女儿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王某正在接受警方进一步审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刘芳盛昊 通讯员杨宏岩 闫玲娟)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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