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纪实(七)
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财政加快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积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由“住有所居”逐步向“住有宜居”迈进。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07年以来,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种类不断增多,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共实施11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涵盖了当前国家实施的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13年我区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17.5万套,到目前全区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17.8万套、开工率为102%,完成投资351亿元。另外,包头北梁棚户区拆除面积70万平方米,开工新建安置房1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3.67亿元。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2.75万户,超过国家下达任务3.65万户。
截至2013年,我区共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49万套、完成投资1932亿元,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资金237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补助资金80.3亿元。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46.89万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3.94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补助30.98亿元。
与此同时,2008-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廉租住房建设任务23.25万户,下拨建设补助资金66.81亿元;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补助16.71亿元。
2010-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14.41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39.81亿元奖补资金;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补助16.71亿元。
2010-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14.41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39.81亿元奖补资金;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15.41亿元建设资金。
2010-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51.64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51.13亿元奖补资金;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92亿元。
2010-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2.32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资金3.36亿元;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7亿元。
2008-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任务17.45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资金25.56亿元;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8.46亿元。
2009-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任务6.67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资金6.01亿元;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45亿元。
2008-2012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10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资金12.28亿元资金;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15亿元。
2009-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46.9万户。中央财政累计下拨资金33.94亿元;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0.98亿元。
2009年-2012年,为我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的第一阶段,计划解决1.2万户游牧民定居问题。累计落实中央投资3亿元,自治区配套1.5亿元,目前已完成国家规划任务。
自治区财政还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11自治区政府与财政部、住建部签署了2011-2013年完成30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累计投入资金40.41亿元,实施改造面积400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66万户、近200万人受益。(记者彭婕 通讯员史生荣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