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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施工扬尘企业将在征信系统内留下“污点”
 

  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内蒙古今年起将城市扬尘污染的综合整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之一,明确规定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的建筑企业,将在征信管理系统内留下“污点”。

  据介绍,为完成所有地级市到2017年底降尘强度下降15%以上的目标,内蒙古要求各盟市制定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方案,采取有效的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加强对建筑、市政施工工地、裸露土地、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和监管,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进行地面硬化,减少扬尘污染。要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征信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根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到2015年底要实现全部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行,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加强管理,各类煤堆、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同时,我区将加快环卫服务专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吸尘清扫率,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到2017年底,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和乌海市城市主要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60%以上,其他地级城市主要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50%以上。(记者黄永锐 通讯员杨爱群 李俊伟)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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