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查、研究和测算,结合2013年度全区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决定:2014年,将重点抓好6个方面。
一是要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继续以工业园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农民工和“4050”中断缴费等6类人员为养老保险工作的扩面重点,力争年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5万人;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力争达到84%以上。
二是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好全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调整及决算工作。
三是提升各盟市旗县区的养老保险经办水平。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确定试点单位,推进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整合基础数据,提高养老保险数据质量,对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评估;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运用A++财务软件,做好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对未达标验收的盟市进行全面验收。
四是要加强养老保险风险控制能力。按照《养老保险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加大实地稽查力度,对业务经办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稽核审计,应用信息系统对重点风险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加大实地稽核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法(试行)》,加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利用国家异地协查认证平台,做好异地协查认证,防止冒领养老金事件的发生。
五是加大宣传及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解读好新政策、宣传好新经验、树立好新典型。同时,还要落实好各项信访制度,加大信访工作的督办能力,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及时收集研判和回应舆情事件,让群众能够及时地了解真实情况。落实好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是要加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行风、政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抓好廉政风险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为准则,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治理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记者 刘浩 通讯员 李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