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杀医案凶手19日被执行死刑
记者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杀害包钢医院女医生朱玉飞的凶手李兴龙因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经最高法核准死刑并实行立即执行,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该案从案发到最终执行,历时1年零两个月,终于可以告慰逝者。
凶手李兴龙,1968年生人,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工人;受害人朱玉飞,1978年生,女,2002年参加工作,200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包钢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18日,李兴龙因在网上购买了女士丝袜等情趣用品,被妻子发现并发生激烈争吵。怀恨在心的李兴龙随即找来擀面杖将妻子头部和胳膊等处打伤,后其子李某带母亲去医院治疗。待二人走后,李兴龙于次日凌晨1时41分拨通120急救电话,谎称家中有名女子抽搐,要求急救人员抢救。因与120接线员发生争执,李兴龙意欲报复。
1月19日凌晨1时55分许,包钢医院急诊室值班医生朱玉飞带领护士郑某某等4人到达李兴龙家,李兴龙谎称伤者在大卧室内,朱玉飞等人进入大卧室,李兴龙随即拿起菜刀砍向医护人员。在砍伤多人后,李兴龙持刀追住跑在最后的朱玉飞,猛砍其头部后侧,致朱玉飞受伤倒地。李兴龙上前用左手揪住朱玉飞头发,右手持刀连续猛砍朱玉飞头部、面部、双侧上肢、右膝部数十刀,直至菜刀卷刃方罢手。之后,李兴龙将自家入户的双层门全部反锁,打开家中的煤气灶释放煤气,意欲引爆。案发后,警方火速赶到现场,强行破门进入将其抓获。
女医生朱玉飞上门救人却反被杀害的事件震惊包头。2013年3月11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同年4月2日,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兴龙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李兴龙当庭提出上诉后,后经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记者 白建平 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