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近几年,国家和自治区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场所限制,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工商登记,并享受免费核发执照(证书)等优惠政策。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都可以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二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2万元,即月营业收入不到2万元就不用纳税,同时免收管理、证照、登记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四是提供创业资助。贫困家庭毕业生创业,经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定,一次性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场地租赁补贴。
苏洁说:“今年自治区确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计划1.8万人以上,其中就业见习8000人,创业培训1万人。凡是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可以登陆当地人事人才网,报名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不仅能够提升创业能力,还能获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她强调,为鼓励大学生创业,从2013年起,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政策期限从毕业年度修改为毕业学年,即高校毕业生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就可参加创业培训。
据她介绍,去年12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了13个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分别是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人才专修学院、内蒙古博锐信息技术培训学校、北大横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导航职业培训学校、内蒙古达丰职业培训学校。
为了给高校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自治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依托高等院校、企业和各类高新区、产业园区等,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对在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提供免费培训和指导服务,给其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其中,兴安盟乌兰浩特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采取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模式,孵化期满留在园区经营的大学生,可继续享受场租补贴等优惠政策,真正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苏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