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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发票不当回事
内蒙古新闻网  14-04-15 11:1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我于3月28日在明化紫苑酒店为孩子过生日,然而酒店方面以多种理由不给我开具这次宴会的发票,我觉得他们这样做不合适。”4月9日,呼和浩特市民蔺泽向记者反映。(4月14日《北方新报》)

  发票不仅是购物消费的重要凭证,也是买卖双方维权的法律依据。一旦购物产生质量问题、消费出现价格纠纷时,若没发票,找到商家,商家不承认;再去找消协,没有凭证人家也是无法受理的。

  商家开具发票是应尽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如实入账、申报纳税。而现在一些商家之所以不开或拒开发票,其目的无非是想减少税费支出,再加上运用降价、打折等手段确能让消费者得到实惠,表面上看这是双赢之举,但本该入库的税收却流失了,真是损公肥私。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理直气壮地索取发票,其实就是在协助税务机关,尽到护税、协税之责,自觉堵塞偷税漏税的黑洞。

  购物消费索张发票,看起来是桩小事,实则是保护自身权益,维系国家税收的大事,对这一举手之劳千万不可小觑。文/徐剑锋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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