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充分肯定各类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内蒙古将评选表彰一批杰出人才,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根据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为内蒙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文化体育专门人才及其他行业在职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申报杰出人才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据介绍,内蒙古拟表彰的杰出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取得系统性、创新性成果,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得到社会公认,其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本行业中享有盛名,在国际或国内为自治区争得了荣誉。
按照相关规定,内蒙古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推荐人选,最后确定10名“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人选,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后上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奖者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每人20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发展较快,但一直存在人才严重缺乏现象,尤其是缺乏高层次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亟须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记者李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