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警方:继续使用"蒙O"牌照是为便于公众监督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3 15:07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针对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警用车辆“O”牌照,内蒙古等4省区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的报道,内蒙古警方回应说,这是为了便于公众对人民警察公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日前,有媒体报道说,一段时间以来,由于“O”牌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权,因此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超范围使用,屡受公众诟病;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目前内蒙古等4省份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专段号牌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一些省区市分别全部或部分取消了公安专段号牌,主要基于只限公安机关使用的专段号牌被地方相关单位和部门争相超范围使用,同时一些单位和个人违法套用、假冒公安专段号牌;这些车辆驾驶人特权思想严重,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给公安机关带来了负面影响。

  该负责人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在当前各级政府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社会各界对公务车辆高度关注的大背景下,之所以继续使用“蒙O”专段号牌,是因为使用专段号牌可以让社会公众对人民警察公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公安专段号牌已被社会各界和群众所熟知,驾驶公安专段号牌车辆,意味着就是驾驶公务用车,其行为将始终置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让驾驶人失去所谓的‘特权’。如果取消公安专段号牌而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反而增加了监督的难度。此外,还有可能产生新的特殊号段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说,“为此,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并报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决定全区继续使用公安专段号牌,同时切实加强专段号牌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好专段号牌对公安工作的积极作用。”(记者贾立君)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春到尼尔基
生态杏花节开幕
桃花源里说廉政
高高兴兴卖余粮
内蒙古:大规模发...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沙海造良田
植下—片绿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