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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权钱赎身”说不
内蒙古新闻网  14-05-06 21:18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宣布,从即日起,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对监狱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权钱赎身”问题。

  马永胜说,当前,人民群众对“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判刑后,重罪轻判、花钱买刑、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短等现象反映强烈。这种现象不仅直接影响罪犯矫正改造效果,而且严重违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对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法治社会建设的伤害也是极大的。

  为了全面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将对全区范围内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马永胜说,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不仅要通过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更要查处一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内蒙古各级检察院已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受理本地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举报。对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将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或纠正的情况。(记者 汤计、刘懿德)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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