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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首例微信朋友圈谣言攻破
内蒙古新闻网  14-06-05 16:11 打印本页 来源: 呼伦贝尔日报  
 

  近日,谣传“丽丽娅公司用工业奶油的问题”被微信圈疯转,给该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将谣言迅速攻破。

  5月27日下午,一则“额尔古纳丽丽娅公司被质检部门查出用工业奶油冒充食用鲜奶油制作面包出售”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广泛转发,得知这一消息的丽丽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立即在微信朋友圈内寻找发布虚假信息的源头,并迅速向公安局报案。同时,该公司主动要求质检部门对公司生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据了解,丽丽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自治区级的龙头企业,一直致力于打造安全健康第一品牌,并在2013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同年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记者通过质检部门了解到,丽丽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2007年成立至今,每年的食品质量检验均达到合格标准,拥有一定的消费群体,该公司制作生产的具有浓郁俄罗斯风情的列巴等一系列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经过市公安机关的调查,5月29日,使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的王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事拘留,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下,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平台,也许不经意之间,你也转发了不经核实的网络谣言。那么,关于网络传谣,如果是转发,到底要不要负责任?据了解,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读者,应提高信息真伪的能力,时刻对不实信息保持警惕,不敢尽信。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切勿随意“动动手指”,让自己成了谣言的推手。(记者 于雪丹)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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