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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为重点民生工程“订制”司法服务
内蒙古新闻网  14-06-09 10:1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将为重点民生工程“订制”司法服务。

  据了解,今年,内蒙古将重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扶贫攻坚工程、百姓安居工程等重大发展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全力改善人民生活。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要为重点民生工程“订制”司法服务,全力为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全面准确地把握重大发展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进一步理清司法服务保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重点,认真排查各类影响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作为,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确保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要依法公正审理涉及重点工作和项目的各类案件,把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牢牢抓在手上,确保为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郝少英 通讯员 史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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