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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内蒙古通辽市大林镇居民,我们住在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国道303线路北中国石油东10米处,2011年拆迁,与开发商已签2011年11月回楼合同,2014年没有回楼音信,4年来我们都在外面租房住,每年都得7000元左右的住房费用,拆迁的临街商品房还很好,我们住的也很舒心,结果拆了回不了楼,还增加了我们的支出,我们多次找过开发商和当地政府领导,答复是等一等,请王君书记关注一下,我们要等到何时,租房费我真的掏不起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科尔沁区进行了调查核实。该项目由科尔沁区大林镇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初启动实施,项目区共涉及拆迁户15户。目前,共有8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另有7户因房屋拆迁价格原因未能与开发商达成共识,至今没有拆迁,导致回迁房建设无法如期进行。目前,大林镇政府正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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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东湖区管委会、东湖区农牧局失职、渎职、不作为,引发激化农民矛盾,2014年,东湖区为二卡村农民建造温室,每户补贴12万元。这本来是好事,但由于好事没好人导致事情变了味道、变了性质。由于标准的含糊不清和政府部门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使得本来都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划分出了不同类别,有的人有补贴,有的人就没补贴,导致这两部分人之间产生矛盾,最终演变成群体殴斗事件。目前,受伤群众还在医院救治,政府部门依旧不作为。原本惠农的好政策,怎么如此让农民受伤呢?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官员要它何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东湖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核实。东湖区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定了实施方案,安排在二卡村长期从事种植业且没有土地种植的农户子女建设温室,以解决生活来源问题,并向种植户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张贴了方案,组织报名登记,对报名户按照条件进行了审查。最终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户进行公示。4月21日,东湖区组织符合要求的农户进行抓阄确认棚号,因一些有土地的种植户不满意这样的分配方式,在抓阄现场,双方两个农户之间发生了冲突,在公安机关和现场群众的劝解下,冲突未进一步升级。现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查看现场监控画面,并将对责任各方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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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水泉镇有线电视效果太不好了,根本没法看,政府为了省心包给个人不管不问。我们也不愿意找政府,在我们老百姓心里,水泉镇政府有和没有一样,我们从来没有看过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办过啥实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突泉县进行了调查核实。 4月20日,突泉县水泉镇有线电视承包方发现有线电视前端机房内的机器有电波干扰,导致用户收看电视屏幕上有白道和雪花点,并伴有交流声。技术人员立即查找原因,发现是由于卫星接收机内部绝缘不好造成漏电而造成的干扰现象,4月22日19时故障就已排除,目前有线电视播出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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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您好:我老爸在通辽扎鲁特旗鲁北镇一个私人砖厂打工,因为不懂法,仅通过中间介绍人介绍工作性质和工资就开始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先给了5000元作为定金,其实也就是一个月工资,因为工作量事先没有明确规定好,劳动强度很大,身体吃不消,上班一个月后,提出不干,老板百般理由不让走,说什么工作没干好影响厂里效益,老爸还反欠厂里1000元等等,中间偷着走一次,被老板发现了,现在更是不给走,这里说明一下:据说老板在当地小有势力,还言语威胁我老爸,老爸不敢走了,害怕对方的“打手”伤害。我老家是辽宁凌源人,老爸是本分农民,遇见这种情况非常害怕,不知道怎么办了,恳请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现在没有把对方厂名和老板名字和电话公布,如需要的话,我手里有。王书记:我们全家人就是想老爸能尽快安全回家!王书记:跪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扎鲁特旗进行了调查核实。您父亲于2月28日到扎鲁特旗一家私人砖厂务工,负责砖厂机械设备维修,务工期满1个月后,您父亲提出辞职,砖厂负责人认为您父亲在务工期间未能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应承担先后两次雇用他人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产生的2500元费用,而您父亲认为产生的设备维修费是由于厂方管理不善所致,应由厂方自行承担,为此双方产生矛盾。您父亲与砖厂负责人经多次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在先付给5000元定金的基础上,又付给1000元交通费,您父亲已于4月29日离开砖厂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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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农垦始建于1954年,是农业部三大直供垦区之一。1960年,王震将军抽调牡丹江农垦局1255名干部、2235名拖拉机驾驶员和农具手以及大批农用物资到呼伦贝尔开发建设,到1961年,开垦荒地435万亩,初步奠定了海拉尔垦区的经营规模和产业基础。2003年底,按照集团化、股份化、产业化的要求,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海拉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和管理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企业的基础产业是种植业和养殖业。农垦转制之初,由于新老矛盾相互交织,集中凸显,维护稳定迫在眉睫。海拉尔农垦建局以来有其特殊性,历史早已形成了“管理局按事业单位管理”的事实。农垦转制后《研究海农集团和大农集团落实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的问题》(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08〕21号会议纪要)第一条明确:“鉴于农垦体制的特殊性,为使农垦体制改革深入平稳运行,其实行‘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是保持政策性连续性的需要,也是尊重历史、化解矛盾的有效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又明确:“2003年8月3日以前在册在岗的工作人员(即老人)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在其人事档案中保留事业单位职工身份和行政级别,在其办理退休或工作调动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2003年8月3日以后(即新人)被海农集团、大农集团录用的工作人员,执行企业员工的政策”。《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原则上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事业单位改革后仍然是执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按55岁退休、工人按50岁退休的国家规定,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按岗位来确定,而不是按身份来确定。可是,海拉尔农垦预出台只要是没有转干的女职工都要50岁退休的相关政策,我们认为:海拉尔农垦的这种做法极不正确。因为除国家和呼伦贝尔市的相关政策外,管理局机关历来对待女职工是按所在岗位办理退休,无论是农垦转制前(宋晓莹、王玉芳等人),还是农垦转制后(司丽华,2013年12月30日应退休,至今没有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女职工都是55岁办理退休手续,这一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都有据可查。为何现在要去出台这种不合理的政策?为何一个单位对待女同志退休方面没有统一性、连续性?为何执行两种政策?因人而异执行政策我们认为不公平、不合理。请主席帮助我们解决此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海拉尔农垦集团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国家、自治区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女职工(干部身份、职工身份)退休的政策以及海拉尔农垦集团改革的相关文件,并及时与呼伦贝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将形成稳妥方案明确具体办法和规定,妥善解决女职工退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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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君书记,您好: 2011年,我们集体团购了呼和浩特市新华苑(原名金丽园)商品房,开发商承诺并合同约定于2012年6月前交房,现时过近两年,无不可抗力,房商竟迟迟不予交工,已给我们购房户造成重大损失。期间我们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多次,但开发商对目前现状一直持推脱态度,比之开发商的无奈,我们更是维权无门,做为工薪阶层大说数人花费多年积蓄购买了房子,现在却因所谓的水电、绿化、公共硬件设施达不到交房要求无法入住,我们只能无动于衷、任人宰割。综上所述,我们业主认为,尽管开发商对我们今日的损失负直接违约责任,但要真正解决问题,还是要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等行政部门正确屡职,做好市政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我们期望书记体察民情,心系民意,协调呼和浩特市政府进行督办,最终达到我们的合理要求:在2014年5月30日前开发商将剩余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交房,保证住户能正常入住,依法取得房产手续,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此事久拖不能得到解决,我们保留向网络等新闻媒体表达诉求,得到支援的权利。期待书记您的回复!新华苑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新华苑小区(又名金丽园小区)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成,达到竣工条件,预计将于2014年8月底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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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您好,我是包头市昆区万和城一期业主,2011年7月内蒙古九合置业万和城项目开盘第一天我就购买了万和城一期11栋102底商房,并付全款。去年房子已交付,我们一直等待开发商办理网签合同,但去年被告知,开发商将我们的房子一房二卖,并与别人办理了网签手续,涉案共45户,(与包头滨河第一城380户一房二卖情况相同,并且与开发商进行网签的人也是这几个人),目前我们已经报案,房子虽已交付给我,但我知道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的,交付对我们意义并不大,现在我们也不敢装修,生怕哪天有人来要房,老百姓东挪西借,买个房实在不容易,黑心开发商现已害的我们倾家荡产,请王书记为我们作主:1.据昆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讲,九合置业开发商在不具备售房资格的情况下,伪造相关手续在与他人办理网签,请政府进行干预,撤销违法网签,给老百姓办理网签合同。还老百姓一个公道。2.房子基本上网签给了几个人,他们几个人能在万和城和滨河第一城两个楼盘一下子买这么多房子,房管局是否有违法或失察之责。3.目前的房地产业内的政策老百姓是无法知道自己的房子会不会被一房二卖,局管局是否存在监管责任。4.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昆区和包头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核实。万和城一期122套底店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只有45套,其中已核实24套出售后又网签给他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目前,包头市公安局已对九合置业公司立案侦查,您反映的问题可诉诸法律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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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季,王君书记批示为全区农牧民每户发一吨煤,百姓很暖心,也翘首以盼。可是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今年3月初才落实,每户发260元,要求本人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去领取,不允许别人代领,而且只给3天时间,逾期作废。在外面打工的人也不能因为260元钱回一次老家呀,就是想回去,3天时间啊,路途远的都回不去啊请领导明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敖汉旗进行了调查核实。贝子府镇要求享受冬季取暖用煤的农牧户在领取煤票时由户主本人签字。如不需要实物煤,按照1吨煤运输到敖汉旗成本共280元的标准给予现金补贴。如您在外短期、季节性打工没能及时领取,可在回家后,到贝子府镇政府随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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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记您好∶我是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公司一名残疾员工,2013年年底包头市政府为了三线二片,为了环保,我们二百多员工和98名残疾员工,单位私自终止我们劳动合同,我们残疾员工,工作了十多年,每人给一万多元就让回家,我们没有签名,按政策我们还是工厂的的工人,单位领导不给我生活费和不交三险一金,残疾工人都50岁的人了,就业没人用,生活更加困难,很多事不合理,我们残疾员工上访,也没结果,政府各部门互相推,残疾人家庭有的双方都是残疾人,他们怎么生存和生活。还有政府办事是为资本家服务,民众的苦去那里诉说。王书记让您费心了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九原区和包头市人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西水水泥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制订了《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送有关劳动部门和工会备案。西水水泥公司发布公告决定与全体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商讨企业与全体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方案等事宜,听取了职工意见。目前,职工补偿标准按《方案》执行。经核查,您在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停保时间为2013年12月,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停保时间为2014年1月。按照《方案》应得补偿金为:1649元/月×10=16490元(按照《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由于补偿金与职工原所在岗位的收入和工龄有关,每位职工补偿金额不同。目前,《方案》发布时间已超过一个月,新签订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再发放额外补偿。如果您对《方案》有异议,可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重新就业,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了解、说明和解释工作,请您与“九原区西水水泥公司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和市社保部门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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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呼市计刚小区(团结小区加油站东)的居民,我们这里已经两年左右五楼以上没水,需凌晨四五点接水,且压力很小每次要接两小时左右才能把一天的用水接好,夏天更严重,半夜接水,而且很少,也只能勉强洗脸,做简单的饭,每天都要下楼去找水源。衣服拿别人家洗,能不在家用卫生间尽量不用,两年来我们找过很多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希望各级领导能帮帮我们。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呼和浩特自来水公司正加快引黄二期供水工程的建设力度,预计8月份竣工后,可解决全市所有老旧小区居民的用水问题。目前,为解决该小区居民应急用水,中专路街道办事处已在小区传达室接入自来水管供居民使用,产生的水费由中专路街道办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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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12年7月在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香榭花堤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着,交房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可是我们业主们去找开发商商讨为什么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付,可是开发商总是找各种理由在敷衍我们这些挣着血汗钱买房的老百姓,而且开发商还很狂妄的说着“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我们就这样”,这是什么开发商,难道他们有“保护伞”,还有小区没有达到星级标准却收着和他们物业不相符的物业费,我看这是呼和浩特全市最高的物业费了,一平米2.5元,呼市最高档的小区也没有这么高的物业费,我希望书记在百忙之中能为我们这些受苦的老百姓讨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香榭花堤小区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呼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4年1月28日组织验收。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房的违约问题,开发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关于物业费高问题,该小区物业由祥辰物业公司中标经营,物业公司以甲级标准进行物业管理,并详细测算了多层结构以1.8元/平米/月、高层结构以2.5元/平米/月定的物业费标准,属正当合理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