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自治区九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分析研究下盟市、旗县调研督导中基层提出的土地、矿产资源保障相关问题和诉求,并进行任务分解,综合施策,全力保障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国土资源厅组成四个督导组,深入全区各盟市、旗县及重点项目区,了解重点项目建设、农牧区“十个全覆盖”、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进展情况,专题研究基层反映的58个涉地涉矿问题和建议,分别责成有关处室限期答复或解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简化流程,建立全区重点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的“快速通道”和“绿色通道”。
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预下达全区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自治区重点项目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并实行“点对点”绿色通道供地模式。安排部署盟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使用未利用土地重大项目的计划“储备”,充分利用使用未利用地的优惠政策。
对于重点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加快开展企业垫资详查工作,加快勘查进度。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参与进行开放式勘查,推动形成大勘查、快勘查的市场机制,2014年力争全区勘查投入突破90亿元。
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调整煤炭矿业权最低评估出让价格精神。对于我区煤炭直接转化项目配置煤炭矿业权按最低评估出让价格执行。对于重点支持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园区配置的煤炭资源和特殊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比照上述价格标准执行。
对重大煤炭转化项目,自治区政府同意配置资源的项目,与企业签订资源配置协议,并协助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支持,对资源转化项目给予差别化的扶持政策。
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凡因建设用地计划不足或计划不落实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地区,停止其它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尽最大可能使用存量土地,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本,科学合理地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问题,强化督查,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记者 红艳 通讯员 李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