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趁夜晚实施盗窃,多次成功得手。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午夜飞贼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4年3月的一天晚上,大约21时,郭某一个人在街上溜达,到了一个烟酒商店门前,正好看见店员在锁门,郭某就在路边坐了下来,等着商店的人离开。次日凌晨2点左右,郭某顺着商店北面的铁架子爬上二楼,钻进商店,借手机照亮,从二楼下到一楼,在一楼门口的收银台看见钥匙就插在抽屉上,打开抽屉发现里面有1400多元钱,就将抽屉的钱全部拿走,又到楼上从箱子里拿了8条中华烟,还在二楼抽起烟喝起了饮料,然后不慌不忙地从二楼窗户离开,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直接去了网吧。郭某十来天花光了钱,又把偷来的烟卖了近2000元,不久又挥霍了。6月13日,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民警通过多日侦查,最终将飞贼在宾馆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2014年5月21日凌晨,他在八一市场附近的一个台球厅通过爬窗户盗窃了一条玉溪烟和500元钱;2013年的一天,他在公园附近的一家药店用同样的方法盗窃现金1000余元和一部黑色的直板手机,还有一条硬中华烟。郭某通过爬窗盗窃多家商店、台球室、药店,多次得手。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