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我区将在年内实现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各建成运营1个慈善超市试点,10%的社区建立捐助站。同时,具备条件的盟市、旗县建立区域物品加工流转中心。
据了解,我区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慈善超市建设,建立起经常性的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扶和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在运营过程中,社区捐助站接收到的物品一部分直接提供给慈善超市进行销售,一部分经过区域物品加工流转中心加工处理,生产出环保板材、清洁用品等进行销售。对于建成符合条件的慈善超市,民政厅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慈善超市由政府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门市房或选择与大型连锁超市合作建设,内设不少于20平方米的捐赠物资摆放、发放区,50%以上的日用品为困难群众提供特价(打折)优惠服务。慈善超市由个人或社会组织、企业运营管理,接收和发放捐赠物品由民政部门监督管理,为困难群体提供特价(打折)商品由政府和慈善组织予以资助。社区捐助站设立标准化捐款箱、货架并配备市内短途运输工具,由社区居委会或委托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运行。区域物品加工流转中心要具备仓储、配送、修整、加工等功能,以达到联通慈善超市和社区捐助站,存储、整理、加工、周转捐赠、救助物品的作用。区域物品加工流转中心由民政部门管理,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运营。(记者 霍晓庆 通讯员 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