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山西省人大代表张某某因在呼和浩特市贩卖毒品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5月5日10时许,呼和浩特市警方通过线索,在新城区一家酒店抓获了涉嫌贩毒的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与吸毒人员袁某某,缴获毒资2.25万元。次日,警方在袁某某的叔叔康某某家中缴获毒品冰毒43.1141克(袁某某将交易的毒品悄悄放到叔叔家)。
民警经过初步审讯得知,张某某现任山西省忻州市某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曾是一名村长,有自己的私人会所),和刘某某都是山西人。因张某某在呼和浩特市做生意人脉甚广,刘某某要求张某某联络买毒品的人,一起发财。张某某便联系到以前做生意认识的袁某某,不料袁某某已戒毒。起初,袁某某还拒绝,但张某某再三劝说,袁某某禁不住诱惑,答应买毒品。5月4日,张某某和刘某某从山西来到呼和浩特,由张某某出面将毒品交给袁某某,因袁某某没带够现金,便约好第二天将毒资送到张某某和刘某某入住的酒店。5月5日,民警将这3人抓获时,张某某已将2.25万元毒资收入囊中。
因法律对逮捕人大代表有特殊的规定,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致函山西省忻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该院报请忻州市某区人大常委会许可批准逮捕张某某。该地的相关单位对此事相当重视,当天就给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回函“同意逮捕张某某”。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陈瑛楠 通讯员 胡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