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期间,一些民办教育机构在各考点散发有关中招录取政策等资料,记者与包头市中招办相关领导核实后得知,其中一些重要时间点是错误的,为避免宣传资料对考生及家长造成误导,记者特意了解了中招方案中有关招录工作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录取工作由包头市中招办及各旗县区中招办负责,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录取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14所自治区优质高中,第二批次为包头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
中考后,包头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城区、农牧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总量,确定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和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7月6日左右(因阅卷等客观原因,目前时间不能确定)公布中考成绩,7月9日前,公布城区、农牧区普高最低分数控制线和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7月9日~15日公布一批次招录信息
7月9日网上公布一批次特长生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7月11日公布一批次统招录取信息;
7月12日公布一批次分招录取信息。已经被统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分招。包头市中招办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数和学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顺次录取。
7月13日网上公布一批次择校生录取信息。
7月14日网报择校被录取的择校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择校费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
7月15日公布一批次统招补录信息,补录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顺延至第二批次。
除择校生,其余被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务必于7月16-7月17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
7月16日~20日公布二批次录取信息
7月16日公布二批次特长生录取信息;
7月17日公布二批次属(驻)地内(含民办学校)录取信息;
7月18日公布二批次属(驻)地内择校生录取信息。
7月18日、19日网报择校被录取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择校费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
7月19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二批次学校二批次属(驻)地内(含民办学校)补录信息。
7月20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录信息。
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进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或没有达到包头市普通高中城镇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否则均不予办理学籍。
除择校生,其余被二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务必于7月21-7月22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
三批次录取考生可直接报名
凡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三批次学校中填报三个志愿,学生也可直接到第三批次学校报名登记。(首席记者 李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