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兴安盟行署强化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4-07-10 15:44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日前,兴安盟行署印发《兴安盟行署关于对各旗县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强化落实我盟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通知》强调,各旗县市政府、盟直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盟行署成立由盟行署督查室、盟气象局、盟水务局、盟国土资源局、盟教育局等单位组成3个督查组,分赴全盟6个旗县市对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气象防灾减灾暨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本次督查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八项规定”,避免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现象,重点督查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实施、防灾减灾责任制落实、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输渠道、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地方气象事业项目经费、气象职工地方津补贴经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呼伦贝尔大草原美...
警民那达慕
绿化荒漠 美丽中国
六月表情
世界美味大聚会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长虹飞度破黄河
密林深处有“人家”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