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来到一家小商店内购物,在讲价不成后,醉汉王某竟然丢给店主10元钱,拿起价值上百元的货品转身就走。在被拦下后,还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恐吓店主,并在店内打砸。直到警方赶到现场,王某才被控制起来带至派出所醒酒。昨日,酒醒后的王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当日14时20许,新城区公安分局迎新路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派警称,在团结小区的一家商店内有人寻衅滋事。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到报警人描述的案发现场。面对民警,正在店内打砸的中年男子非但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反倒手持尖刀冲出商店,向过路行人一边挥刀,一边谩骂。见状,民警立刻上前强行将其控制起来带回派出所醒酒。
在随后案件调查工作中,警方通过报警人,也就是小商店的店主描述了解,就在案发前20分钟左右,该男子来到店内,选中了一件售价130元的商品,双方讲价不成后,该男子丢下10元钱,拿起商品就向店门口方向跑去。“我将其拦下后,他便从身上掏出一把尖刀,恐吓我说,10元钱不卖就捅死我。见况我便躲开,谁料他没有离开,而是开始打砸店内商品。”据店老板初步估计,醉汉打砸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在1000多元。
17时许,记者从迎新路派出所了解到,酒醒后的违法嫌疑人王某对打砸小商店、持有管制刀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在责令其对受害人做出经济赔偿的同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