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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相关程序
内蒙古新闻网  14-08-12 10:4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相关链接:内蒙古将支出5亿元资助困难大学生新生应到户籍地申请

  而新生申请的相关程序为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学生申请表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后学生名单及相关汇总信息及时提供给当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认真审核并确认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确认后名单及时返回教育部门。

  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必须将民政部门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本旗县(市区)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旗县(市区)教育、民政、财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发放给每位接受资助的学生。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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