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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开始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内蒙古新闻网  14-08-20 16:17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去年年底前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从今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上调10元。昨日,记者从包头市人社局获悉,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开始,自治区网络平台正在做核算录入,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近日打入居民养老金账户。

  据介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包头市今年首次开始单纯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此次调整的资金分为两部分,自治区增加的5元基础养老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具体的负担比例为自治区财政负担40%,包头市本级、旗县区财政负担60%。包头市增加的5元基础养老金,从包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列支。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其实包头市从2012年开始城乡居民保险合并实施以来,养老金水平一直在上调,这次是包头市首次单纯调整基础养老金,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开始,自治区的网络平台正在核算录入,这项工作结束后会将今年1月以来调整的部分一次性打入参保人员账户。”包头市人社局农保科科长白钰介绍说,截至2013年末,包头市参保人数达到46.22万人(其中农牧民41.01万人),参保率达到92%,符合领取待遇人数达到11.98万人(其中农牧民10.45万人),人均养老金达到180元/月,此次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水平将达到190元/月。(记者李亚强实习生白凯廷)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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