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内蒙古卫计委了解到,今年,内蒙古选择了40个旗县和3个地级市,试点推行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覆盖面达到50%以上,据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从10个方面强力突破。
具体为:一是落实旗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行政化,年底前全面取消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的医院领导职务。二是统一规划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资源,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严禁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放宽非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许可等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三是所有试点旗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收入按60%的价格调整、40%的财政奖补进行补偿。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开展不少于50个按病种收费试点。四是推行药品分类采购、阳光采购、旗县与基层的联动采购,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五是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30万人口以上旗县至少有1所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六是试点医院全面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大病保险试点、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工作。七是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探索“院长年薪制”、“专家年薪制”和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八是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体系。九是完善以质量、安全和效率为中心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十是强化公立医院监管,发挥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医师定期考核、诚信制度和第三方评价机制。
此外,自治区将积极推行对蒙中医医院改革试点的扶持政策,提高蒙医药医保报销比例,鼓励旗县级公立医院提供蒙中医药服务。(记者 甄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