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男子酗酒后惹事生非,致人死亡。被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4年7月11日中午,刘某在自己家喝了六两白酒后,14时跑到村里的小卖店闲逛。此时有村民聚集在这里玩牌,当时小卖店外屋有玩麻将的,里屋有玩纸牌的,刘某进门就大声嚷嚷,现场所有人都没理他。随后刘某又进了小卖店里屋,开始无缘无故辱骂正在玩纸牌的赵某并将其手中的纸牌抢到自己手中。
赵某与刘某当即争吵起来,进而发生推搡动手打架,后被在场的人拉开。刘某拿起一把圆头铁锹,赵某见状也拿起一把方头铁锹,二人拿着工具准备动手,因双方都被现场其他人拦着,双方都未打到对方,在场的人迅速将两人手中的铁锹抢下。但是这两人还是互相不服,刚被人抢下铁锹,就又揪扯着打了起来。打斗的过程中赵某用拳头把刘某的鼻子打出了血,刘某又仗着酒劲连打带摔将赵某摔在砖地上,致使赵某的头部撞击地面无法起身。后来小卖店的人拨打了120求救并向110报了警,医生到达现场后发现赵某已经死亡。警方随即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死者赵某系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昨日,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