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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有奖征集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内蒙古新闻网  14-08-27 10:34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为提升包头的旅游形象,强化对外宣传,包头市从即日起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包头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一经采用,由包头市政府分别奖励作者2万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据悉,宣传口号要求主题鲜明,准确涵盖包头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点,突出旅游资源特色,创意新颖、文字精炼,易懂易记,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召力。形象标识要能充分体现包头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构思精巧、耐人品味,要具有良好的识别性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参评作品将在包头旅游信息网、包头旅游官方资讯微博及各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并由专家组在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稿件中分别评选出一件作品,确定为包头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需要注意的是,投稿人在提交应征作品时要注明投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编等详细信息,每位投稿者可以提交多份稿件。在投稿时,宣传口号需用二号黑体字打印在A4纸上,并对宣传语的创意作简要说明。标识要制作成彩色图像,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格式为JPG或BMP(三色或四色),图像不低于600×800像素,分辨率为250dpi;标识图像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或QQ上。稿件寄送地址为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市政府西附楼包头市旅游局旅游促进科(注明“征稿”字样),邮编014025,QQ号为961092980、2460579397,邮箱为2460579397@qq.com或961092980@qq.com。详情可拨打电话0472-5148459进行咨询。(记者武建飞实习生赵思田吕娜)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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