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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厅:将资助金及时发放给每位受助学生
内蒙古新闻网  14-09-01 09:3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全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工作座谈会暨资助金发放仪式于8月28日在呼和浩特举行,该政策不仅造福广大寒门学子,对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昨日了解到,连日来,对于这一惠民政策的全面兑现,全区教育系统反响强烈。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全区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君书记在发放仪式上的讲话精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资格、条件的初审工作,并按规定将资助金及时发放给每位受资助的学生。

  近两年,我区出台全力推进教育机制保障工程、在农村牧区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等一系列保障教育民生、推动教育公平的惠民举措。今年我区实施的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是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基本教育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家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学生资助体系。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全区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绿色通道”工作作为迎新工作的重点,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感恩教育,鼓励大学生珍惜大学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走向社会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家乡、感恩社会、报效祖国。(记者 高佳)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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