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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批准9个高校创新平台培育项目 最多资助150万
内蒙古新闻网  14-09-06 10:5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促进全区高校科技工作均衡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在组织推荐和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批准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等9个创新平台培育项目。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自治区教育厅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为150万元以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培育项目50万元以内,资助经费分年度拨付,依托学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配套经费。

  9个创新平台培育项目包括3个人文基地和6个实验室。

  3个人文基地:内蒙古医科大学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负责人范艳存;呼伦贝尔学院的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负责人斯仁巴图;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蒙古语翻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苏布道。

  6个实验室:包头师范学院的磁学与磁性材料重点实验室,负责人鲁毅;包头医学院的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负责人苏燕;内蒙古财经大学的会计信息化实验实训创新教育实验室,负责人晓芳;赤峰学院的内蒙古人类遗传病研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宝音初古拉;集宁师范学院的大分子科学与化学生态学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李平;河套学院的河套地区绿色农产品安全生产与预警控制实验室,负责人郝水源。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认真组织编制高校创新平台培育项目计划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建设措施,落实保障条件,该厅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计划任务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实地考察,通过论证后方可启动实施;各高校要按照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建设措施与经费保障,加强机制建设和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着力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平台,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记者 高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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