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服务组严格控制质量“红线”
从工程实施之初,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时制定了《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包括“年度建设计划公开、资金来源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和工程验收结果公开”为核心的农村公路和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七公开”制度,明确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建设标准、施工要求以及各项技术指标都进行了规定,成立了专项质量管理巡查服务组,持续巡回在施工工地开展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进入8月份之后,随着开工项目的进一步增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又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巡查服务组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和质量巡查频率,严格控制质量管理“红线”,对触线者坚决采取停工整顿、返工重做等严厉的处罚措施。据统计,截至目前,街巷硬化巡查服务组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检查范围在实现盟市全覆盖的基础上,旗县也基本实现全覆盖,共检查项目200多个,钻芯取样24点,确保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张若愚 孟根 张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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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重大举措,是惠民生、促和谐的具体体现;也是打通农村牧区公路“最后一公里”神经末梢,实现城乡握手、村户连通的桥梁和纽带。嘎查村、街巷硬化全覆盖是“十个全覆盖”中任务很重的一个,也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的民生工程,自治区政府第五次常务会决定,2014—2016年全区实施8868个嘎查村(场)街巷硬化,硬化规模约2.6万公里,按平均每公里45万元测算,总投资约117亿元。2014实施2701个嘎查村(场),计划完成投资3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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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已确定的规模和投资,结合全区农村牧区的实际情况,我区分3类对嘎查村街巷硬化进行规划指导。第一类,对符合新农村、新牧区改造规划,人口较多、规模较大、布局整齐的嘎查村,实行街巷硬化全覆盖,并配套进行街巷绿化、美化与环境、卫生等综合治理工程,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第二类,对人口、规模适中,还未完成布局规划调整的嘎查村,实行主要街道和主要巷道硬化覆盖,并引导危房改造、新建等沿硬化的街巷迁移布设,满足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第三类,对人口较少、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嘎查村,实行主要街巷硬化,覆盖主要人口集中区,并保证与通嘎查村的沥青水泥路相连通,保证农牧区的生产和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