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年。二连浩特市民政局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切实履行“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解决民生”的基本职责,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发挥出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兜底作用。
2014年,我市再一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470元提高到530元,提高60元,提高比例为12.77%。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览表》,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排名列盟市第六。8月份,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86户1037人,月发放保障金41.2145万元,人均补差397.4元。1至8月份共计发放保障金328.2万元。4月份,还对784户城乡低保家庭发放电价补贴资金5.97万元。
按照上级提出的“全力消除盲点,着力保障重点”的要求。我局积极展开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制定了《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专项梳理整改方案》,协同社区对全市的贫困居民摸底调查,1至8月份取消45户72人,新增了44户54人。7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低保保障资金,确保每月都能及时将低保金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上半年,自治区民政厅共下拨我市低保资金共计351万元,三季度资金即将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