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15时许,东胜公安刑侦民警在东胜区02堵卡点,对一辆东胜至太原的卧铺班车例行检查,发现乘客周某某携带其他物品并无异常,然而细心的民警在对其钱包检查时,却发现40张崭新的百元面值人民币,再仔细一看,这些人民币均为同一编号:M3W9605151,民警当即控制。
经进一步审查,嫌疑人周某某供述,2014年3月份,他在湖南老家用10块钱就能买到百元大钞,于是他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400张百元假钞,面值4万元。
对于一个无业90后青年,得到了这笔钱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消费,于是他用钱买烟、酒零花,将找零的钱积攒起来,开始时他带着忐忑的心情去花这些假币,然而在每一次购物消费过程中,售货员并没有发觉,也鲜有人做出查验纸币真假的举动,就算是查验也是简单看看水印,最后轻松“过关”。
周某某慢慢地也习惯了花“钱”,并在四川、河南、山东、黑龙江及呼和浩特、包头等地沿途使用。目前,嫌疑人周某某被东胜警方刑事拘留。
嫌疑人在付款或找零时,会把一两张假币夹杂在真币中支付给受害人以鱼目混珠;在换零钱或交易过程中以钞票破损、找不开为借口,趁受害人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钞调换受害人支付的真钞来“以假换真”;以假币为道具,以拾获财物要求平分或提供色情服务等为幌子,实施“设局诈骗”等都是犯罪分子使用假币常用的手法。
值得提醒的是,如您收到假币后应主动交送金融机构或公安机关,并对发现的制售假币情况进行举报,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打击。